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乐山市主城区装修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3 11:09     来源:市城管局   浏览量统计:  【字体:  】
打印 分享到 :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乐山市主城区装修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市主城区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遵循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文明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加强乐山市主城区装修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置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装修垃圾作为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补齐装修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短板,规范居民区装修垃圾的运输及处置,打击装修垃圾非法倾倒现象,避免出现因装修垃圾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实施范围
本通知所指装修垃圾分类管理与处置实施范围为:乐山市主城区。
三、分类要求
(一)实施装修垃圾分类投放。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装修垃圾暂存点,装修垃圾暂存点设置弃土弃料区、砖石混凝土区、塑料泡沫区、废弃木料区等显著标识,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引导督促业主、装饰装修企业做好房屋装修垃圾的分类投放。不得将未分类的装修垃圾混投在暂存点,不得将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投或乱倾乱倒装修垃圾。
(二)实行装修垃圾分类收运。物业服务企业应选择具有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装修垃圾收运,不得将装修垃圾交由个人运输。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使用封闭式车辆全密闭运输装修垃圾,不得沿途抛洒滴漏,乱倾乱倒,污染环境。
(三)提高装修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分类后的弃土弃料和砖石混凝土应当分类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或破碎后进行综合利用。塑料泡沫、废弃木料应当分类运输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输单位必须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修垃圾,不得沿途抛撒滴漏。
(四)设置便民装修垃圾暂存点。各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立便民装修垃圾暂存点,居民、商户等产生的少量(100公斤)的装修垃圾可自行运送至附近的生活垃圾中转站(便民装修垃圾暂存点)暂存,也可自行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五)开展装修垃圾分类宣传。社区、物业服务公司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和微信群,广泛宣传装修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在节约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规范处置装修垃圾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装修垃圾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制度,积极推动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开展宣传引导。各社区、物业服务公司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和微信群,广泛宣传装修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在节约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提高小区居民规范处置装修垃圾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充分认识和广泛宣传装修垃圾随意堆放的危害性,随意堆放装修垃圾不仅直接造成对土壤、水质、空气等环境污染,还存在装修垃圾堆出现崩塌等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一经发现未经核准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属地城管大队报告。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检查、暗访、集中执法等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三)加强执法力度。市城管局将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装修垃圾乱倾乱倒等各类违法行为。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